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