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价格的制定和管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价格的制定和管理 第八条 国家定价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国家指导价是指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差率、利润率、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生产者、经营者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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