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第二节 收入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入 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