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