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