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一条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