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