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