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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