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