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监督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监督 第六十二条 传染病管理检查员执行下列任务:
(一)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检查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和疫情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本单位及责任地段提出的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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