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