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实施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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