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条 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任(聘)用审查、脱密期管理、权益保障等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