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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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导。
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承担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本...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学技术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培训和装备配备,提...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条 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审核...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二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三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三条 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国...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严格限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明确本机关、...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当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五条 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的定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六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规定的,应当及...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申请...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的,该机关、单位所确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由承担其职能的...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八条 机关、单位发现本机关、本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八条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办理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有下...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九条 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九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或者解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限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以下简称密品)的明显部位应当作出国家秘...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二条 机关、单位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解除或者变更规定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三条 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分立的,该机关、单位所确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由承担...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发现本机关、本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六条 机关、单位对已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国家秘密载...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机关、单位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并符合国家保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根据会议、活动的内...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或者取得国家...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国家秘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收发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条 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任(聘)用审查、脱密期管理、权益保障等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密品的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进行管理。
机关、单...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严格保密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运行维护、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对绝密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保密风险评估,对机密级及...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六条 研制、生产、采购、配备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七条 研制生产单位应当为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持续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建立漏洞...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其设立或者授权的机构开展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发现、处置制度,完...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保密违法案件调查和预警事件排查,应当予以配合。
省级以上...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使用的保密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等应当符合国家保...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规范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机关、单位应当承担涉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涉密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处理活动...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机关、单位向境外或者向境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提供国家秘密,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承办、参加单位和人员应当配...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密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区域保密管理工作的...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七条 从事涉及国家秘密业务(以下简称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八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或者涉密军事设施...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或者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业务,应当根据国家...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涉密岗位,对拟任用、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审查,确认其是...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承诺,接受保...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负责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对...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三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离岗离职前,应当接受保密提醒谈话,签订离岗离职保密...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四条 涉密人员擅自离职或者脱密期内严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履行保密义务导致合法权益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机关、本单位年度保密工作情况。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保密审查、保密检查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机关、单位应当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机关、本单位年度保密工作情况。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保密标准体系。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国家保密标准;相...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机关、单位应当对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情况开展自查自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下列情况进...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保密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保密违法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办理涉嫌泄密案件的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申请国家秘密和情报鉴定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分析研判保密工作有关情况,配备监测预警设...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在保密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在保密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中,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弄虚作假,隐匿、销毁...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发生泄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保密检查或者保密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中,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弄虚作假,隐匿、销...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不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密...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及国家保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