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终裁决定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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