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五条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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