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同各国议会、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