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四章 服务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四章 服务 第三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