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四章 服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四章 服务 第三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