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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