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