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