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