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入境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入境 第十一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