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