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