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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