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 城市园林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有关船舶检验、登记和船员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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