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地下军用管线应当设立路由标石或者永久性标志,易遭损坏的路段(部位)应当设置标志牌。水下军用管线应当在海图上标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