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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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以下简称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共同成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军事设施保...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在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各级军事设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军事设施保护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军事机关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措施。
...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军事机关应当向驻地人民政府介绍军事设施的有关情况,听取驻地人民政府的意见;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驻地军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八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九条 在水域军事禁区内,禁止非军用船只进入,禁止建筑、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从事水产养...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十条 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禁止建筑、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从事水产养殖;从事捕捞或者其...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十一条 划为军事管理区的军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实行军地分区管理;在地方管理的水域内需要...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十二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应当设立标志牌。标志牌的样式、质地和规格由省、自治区、直...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所称作战工程,包括坑道、永备工事以及配套的专用道路、桥涵以及水源、供电、战...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四条 未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应当在作战工程外围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作战工程的安全保...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五条 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的划定,不影响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安全保...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六条 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采矿、爆破,禁止采伐林木;修筑建筑物、构筑物、道...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七条 禁止私自开启封闭的作战工程,禁止破坏作战工程的伪装,禁止阻断入出作战工程的通道。
未经作...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作战工程的保护 第十八条 新建工程和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开作战工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拆除或者迁建、改建作...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军用机场净空,是指为保证军用飞机(含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复飞的安全,在飞行...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条 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一条 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种植植物,设置灯光或者物体,排放烟尘、粉尘、火焰、废气或者...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二条 军用机场管理单位应当了解当地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和高大建筑项目建设计划,提供军...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申请立...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四条 军用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机场净空保护情况,发现擅自修建超过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 在军用机场侧净空保护区域内原有自然障碍物附近新建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必...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军民合用机场以及由军队管理的保留旧机场、公路飞行跑道的净空保护工作,适用军用机场净...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二十七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所称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包括:
(一)架空线...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所称军用输油、输水管道,是指专供军队使用的...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以下简称军用管线...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军用管...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地下军用管线应当设立路由标石或者永久性标志,易遭损坏的路...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和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军用管线的具体保护要求以及军用管线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以下简称军用电磁环境),是指为...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四条 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设置或者使用发射、辐射电磁信号的...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五条 地方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安排建设项目,对军用电磁环境可能产生影响...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六章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 第三十七条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掌握军用电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
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边防设施,是指边防巡逻路、边境铁丝网(铁栅栏)、边境监控设备、...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边防设施管理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移动边防设施。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四十条 边境地区开辟口岸、互市贸易区、旅游景点或者修建道路、管线、桥梁等项目涉及边...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执勤人员遇有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条所列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或者军民合用...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擅自进入水域军事禁区,在水域军事禁区内从事水产养殖...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采矿、爆破、采伐林木的...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破坏作战工程封闭伪装,阻断作战工程通道,或者将作战工程用...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超出军用机场净空...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设置或者使用发射、辐射电...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擅自拆除、迁建、改建作战工程、边防设...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