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