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八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