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五章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五章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 第二十六条 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