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属海警机构职权范围的,由海警机构依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其他破坏、危害军事设施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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