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三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军人保险资金,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纳入年度国防费预算。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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