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保障军人的受教育权利,组织和支持军人参加专业和文化学习培训,提高军人履行职责的能力和退出现役后的就业创业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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