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荣誉维护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荣誉维护 第二十八条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和军队各级有关机关,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军人的先进典型和英勇事迹。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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