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军队单位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军人家庭,应当给予救助和慰问。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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