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六条 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在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集中供养、住院治疗、短期疗养的,享受优先、优惠待遇;申请到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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