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冒领或者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本法规定的相关荣誉、待遇或者抚恤优待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