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军品出口管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军品出口管理 第十八条 军品出口项目、合同的审查批准办法和军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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