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为农业服务的气象事业的发展,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