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