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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