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建立管制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风险管理制度,对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进行评估、核查,加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