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