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