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规定建立免疫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