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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